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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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诉讼书怎么写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0
追讨债务诉讼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原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追讨个人债务的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
追讨债务诉讼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有下列手段:
1.行政手段。
2.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3.法律手段。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追讨有效期通常是指诉讼时效,债务追讨诉讼时效为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