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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作者:邹连香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量:0

     小王和小李是同村发小,双方父母也都互相认可。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他们按照当地风俗办了酒席,举办了结婚典礼。此后,他们小两口过上了幸福甜蜜的夫妻生活,但他们却并未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这种根据习俗举办婚礼,就属于合法夫妻了吗?法律保护这种婚姻关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小王和小李就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律师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他们应当尽快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弥补形式上的缺憾,这样的婚姻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具有婚姻效力,否则二人仅可以认定为同居关系,无法获得法律帮助的保护。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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